“门罗币收益” 的诱惑,正成为不法分子收割投机者的精准诱饵。检索警方通报与监管案例发现,所谓 “门罗币收益” 本质是三重陷阱的包装:或为诈骗分子虚构的投资回报,或为非法挖矿的违法所得,或为盗用他人资源的犯罪收益。在我国,任何追逐门罗币收益的行为均涉嫌违法,参与者不仅可能血本无归,更将面临刑事追责。
首先必须戳破收益幻象:门罗币所谓 “稳定收益” 全系非法操作的伪装。门罗币因挖矿算法对 CPU 友好的特性,被不法分子包装出多种 “收益模式”,但无一不触碰法律红线。一类是 **“盗用资源的隐性收益”,黑客通过在 3 万家网站植入挖矿代码,或在 400 余种安卓木马中嵌入程序,盗用用户电脑、手机算力挖矿牟利,全球超 5 亿台设备曾遭此类绑架。这类收益以牺牲他人设备性能为代价,本质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所得,正如 IT 男安某越权使用公司 150 台服务器挖矿获利 10 万元,最终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。另一类是“虚假宣传的投资收益”**,诈骗分子谎称 “门罗币年收益超 300%”,通过虚拟盘诱导充值,待用户投入资金后以 “解冻费”“保证金” 为由持续收割,佛山陈先生就因轻信此类宣传被骗 1 万元。
追逐门罗币收益的三大陷阱,已形成成熟的黑色产业链,精准收割不同类型目标人群。其一为 **“云挖矿收益骗局”,伪造矿场图片与算力数据,售卖 “门罗币云矿机”,宣称 “投入 1 万元月赚 3000 元”,实则无任何实际挖矿行为,资金直接流入骗子账户,与北京警方破获的 2 亿元 “云挖矿” 骗局套路完全一致。其二是“浏览挖矿陷阱”,色情网站、盗版资源站等在页面植入代码,用户打开网页即被占用 100% CPU 算力挖矿,网站运营者借此月入 8100 元,而用户却要承担设备发烫、性能损耗的代价,此类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。其三为“交易套利骗局”**,搭建仿冒交易所,宣称 “门罗币匿名交易套利无风险”,通过后台操控行情制造虚假盈利,待用户加大投入后立即卷款跑路,2025 年此类虚假平台占虚拟货币诈骗案件的 37%。
更致命的是,追逐门罗币收益将面临财产与法律的双重毁灭。财产层面,即便侥幸获得短期收益,也可能因平台跑路、资金链断裂血本无归,2025 年虚拟货币骗局资金追回率不足 3%;若参与场外交易,还可能因收到赃款被警方冻结账户。法律层面,挖矿已被列为淘汰类产业,组织挖矿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;交易则违反十部门禁令,属非法金融活动;而盗用他人算力挖矿,无论获利多少,均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安某的案例已给出明确警示。
辨别门罗币收益陷阱需守住三条底线:一看收益来源,依赖盗用资源、虚假交易的收益必为非法;二查操作合规性,挖矿与交易均被禁止,“规避监管” 说法全是谎言;三记法律代价,任何追逐此类收益的行为都可能面临牢狱之灾。
门罗币收益的案例再次印证:虚拟货币领域不存在 “合法收益”,所有诱惑背后都是违法陷阱。远离任何门罗币相关的收益宣传,通过合法金融渠道理财,如发现挖矿木马或诈骗线索立即拨打 96110 举报,才是守护资产与自由的根本。



















